民族学院关于第五届学生会、团委副职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6       内容来源:民族学院        阅读人数:392      责任编辑:

班级、团支部:

为适应新形势下学生组织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学生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强化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现决定面向学生公开选拔民族学院团委、学生会副职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经团委研究决定,成立民族学院第五届团委、学生会副职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鹏

副组长:龚文

成员:余金水、胡庭鹏、封红艳、陈冰颜、徐静、马琳惠、吴颖晨、陈星含、雷燕玲、雷涛

二、报名对象

民族学院非毕业班学生

三、干部任职资格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政治立场坚定;

2、对自己所竞选的职位有充分的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起草各项计划、总结、独立主持会议,布置落实各项工作;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有担任过班内或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党建办干部经历者优先;

6、学习成绩优良,无处分、无旷课、无重修、所住寝室无整改。

四、岗位设置

竞选部门

岗位设置

人数

团委

办公室副部长

2人

组织部副部长

2人

实践部副部长

2人

文艺部副副部长

2人

传媒部副部长

2人

学通分社副社长

3人

外联部副部长

2人

学生会

学习部副部长

3人

宿管部副部长

3人

女生部副部长

1人

纪检部副部长

2人

体育部副部长

2人

保卫部副部长

1人

勤助部副部长

3人

五、副职干部确定流程

1.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为11月6日—11月7日。报名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其中组织推荐要求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根据任职条件和学生综合表现重点推荐,推荐人数不限;个人自荐要求自荐者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积极自荐。报名者须在民族学院网站学生工作专栏下载《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副职干部竞聘推荐表》(附件)打印填写,并同时上交电子稿与纸质稿各一份。上交时间及地点(电子稿:11月7日下午18:00前发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0578@163.com;纸质稿:11月8日中午12:00前交至8a教学楼404组织部抽屉)。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为11月8日,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于11月9日-11月11日在院网公示名单。

3.面试

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与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民族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团委副职干部竞聘表.doc

共青团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