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现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思政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本次项目申报分常规项目和校级重点选题项目两类。
(一)常规项目
常规项目采用“名额到学院、学校备案”方式立项,其中部分立项项目由教务处进行资助。各二级教学单位申报限额如下:
序号 | 二级教学单位 | 申报限额 |
1 | 人文学院 | 4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4 |
3 | 生态学院 | 7 |
4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4 |
5 | 工学院 | 8 |
6 | 医学院 | 5 |
7 | 商学院 | 4 |
8 | 中国青瓷学院 | 5 |
9 | 音乐学院 | 2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11 | 工程师学院 | 1 |
12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13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 |
14 | 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 | 2 |
(二)校级重点选题项目
校级重点选题项目拟立项10项左右,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确定立项,由教务处进行资助,工程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药与健康现代产业学院限额申报1项,其他二级学院限额申报2项。
二、申报要求
1.二级教学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组织引导,校级重点选题项目应当依据《丽水学院2025年教学改革与研究年度重点选题目录》进行选题,研究内容应当展现本单位相关工作方向,常规项目符合《丽水学院2025年教学改革与研究年度重点选题目录》要求的应当予以倾斜支持。
2.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位主持人限报1个项目,近三年已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思政项目的老师本次不再申报。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3.同等条件下,项目立项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青年教师申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思政建设,各二级学院申报的常规项目中由讲师及以下职称的老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不少于50%(申报限额为1项的除外)。
4.申报课程思政项目所依托的课程须为列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思政理论课除外),鼓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指导课程思政相关课程建设。
三、建设要求
1.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2.项目必须在建设周期内实施,在建设期中,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申报书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3.校级重点选题项目要求至少完成1份研究报告,用于结题的研究报告须经教务处鉴定通过,对学校具体教学工作提出可行化建议。常规项目原则上要求公开发表教学论文1篇,如以研究报告结题须经教务处鉴定通过。课程思政项目需同时提交一套体现课程思政建设过程或成效的材料,如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课程思政公开课资料、课程思政学生反馈等。
三、申报材料上交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填写《丽水学院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思政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和《丽水学院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6月26日前由二级学院教务科统一将附件1、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黄晓丹老师钉钉,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207室。
附件:1.丽水学院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思政项目申报书
2.丽水学院202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和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汇总表
3.丽水学院2025年教学改革与研究年度重点选题目录
教务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