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民族学院)2025年下半年出版资助计划
一、计划背景与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促进民族学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民族学院)决定实施2025年下半年出版资助计划,支持相关优秀学术成果的出版发表。
计划目标:推出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专著,出版民族工作创新实践的经验成果,促进民族学及相关交叉学科的繁荣发展,支持青年学者和优秀研究团队成长发展。
二、资助范围与主题
核心主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民族学、区域国别学相关
重点资助方向:基础理论类、实践研究类、学科建设类、应用对策类
资助类型:
学术专著:系统性理论研究成果
调研报告集:实地调研的系统成果
案例研究集:典型案例的深度分析
三、资助计划与标准
本项目共资助5-10项优秀出版项目。
基础资助:出版成本的20%。适用于所有入选项目,用于补贴基础出版费用。
出版项目内如含已获得学术论文成果的,依据丽水学院〔2025〕78号文件精神,可获得学术成果加成资助(以单项最高级别的成果计):
一类成果A1、A2、A3,60%;二类成果B1、B2、B3,50%;三类成果C1、C2,40%;四类成果D,30%;五类成果E,20%;一般学术论文10%。
资助比例说明:资助比例指占出版总成本的百分比,基础资助与学术成果加成资助可叠加,最高资助总比例不超过出版成本的100%。
示例1:某专著出版成本10万元,作者在A1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
基础资助:10万 × 20% = 2万元
学术成果加成:10万 × 60% = 6万元
总资助:2万 + 6万 = 8万元
学术成果加成资助认定要求:发表论文须与申报专著主题高度相关,论文发表时间在申报前5年内,申报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有1篇相关论文作为认定依据。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本校各学院、研究院、职能部门在职员工,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学、区域国别学等相关领域有较深研究,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研究能力,申报成果为原创性学术研究。
成果要求:学术专著不少于15万字,文集不少于20万字,内容必须为作者原创,不得抄袭剽窃,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反映当前学术前沿和现实需求。
特殊要求:申报人同期只能申报1个出版项目,原则上出版社由研究院统一安排,须接受研究院的学术质量监督和评估。
六、申报材料与流程
必备材料:出版资助申请书(统一格式)、完整书稿(Word版本)、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期刊论文复印件/录用单)
申报流程:
申报提交(10月1日-10月15日),提交完整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专家评审(10月16日-10月23日)组织专家匿名评审,综合评价申报项目;
结果公布(10月24日-10月31日)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公示评审结果,签署资助协议。
七、出版安排与管理
合作出版社:(研究院统一安排)
一类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等出版社
一般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民族出版社等出版社
根据成果质量和主题匹配相应出版社,优先考虑专业对口和品牌影响力,确保出版质量和发行效果。
进度管理:签约后6个月内完成编辑加工,12个月内完成出版发行。
资助发放按签署合同金额支付出版社,不足部分由申请人负责。
八、权利义务与违约处理
研究院权利:对资助项目进行学术质量监督,享有成果的优先使用权和推广权,有权要求项目按计划完成出版。
研究院义务:按协议及时发放资助经费,提供必要的出版服务和支持,维护作者的合法学术权益。
申报人权利:享有成果的署名权和版权,获得约定的资助经费支持,获得研究院的出版服务。
申报人义务:保证成果的学术质量和原创性,按时完成出版相关工作,在成果中标注资助来源,接受质量监督和评估。
违约情形:提供虚假材料或学术不端行为,无正当理由延期或拒绝出版,成果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
处理措施:警告并限期整改,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取消后续申报资格,
记入学术诚信档案。
九、联系方式与咨询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民族学院)办公室(8A309)
联系人:韦丹辉、凌琳
邮箱:604835264@qq.com
十、附则
本计划最终解释权归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民族学院)所有,如遇特殊情况,研究院保留调整资助计划的权利,未尽事宜可与研究院办公室联系咨询。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民族学院)
2025年9月28日
申请时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附件1:完整书稿(Word电子版)
□附件2:相关学术论文复印件
提交方式:
电子版发送至:604835264@qq.com
纸质版交至: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民族学院)办公室(8A309)
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附件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民族学院)出版资助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