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李慧于2026年4月29日12:00-13:30在8A音乐厅开展英语专四备考指导讲座,按照《丽水学院劳务费支出管理办法(修订)》中“校内人员讲座费、继续教育培训班课酬费标准 讲师200元/学时”,向上述校内教师支付劳务费,具体金额如下:
姓名
应发金额
李慧
300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5日至5月28日,有问题请联系学生科丁老师:13385884328。
丽水学院人文学院学生科
2026年5月25日